第七百零七章 不是瘟疫的瘟疫?-《回到明朝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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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祯皇帝点头道:“所以,朕打算派你回去。带一些羊绒织成的衫子,还有一些匠人,回土默特部那里,还有漠南漠北,告诉那里的人们,好好放牧,通过这些羊绒,大家便能卖到银子,然后可以买盐,买茶,买铁锅,买香料,买一切他们想要买到的东西。”

    巴特尔悚然一惊,正在摩挲着羊绒衫子的手也停了下来,愕然道:“陛下,刀枪弓箭一类的东西,万万不可!

    草原上苦寒,牧民与狼斗,与风雪斗,更与人斗,故而多是桀骜不训之徒,若是让他们得了弓箭,只怕更易生乱!”

    巴特尔实在是太了解自己的那些同族了,一言不合操刀子砍人这种事儿在大明不是很多见,在草原上却是多如牛毛,就跟中原百姓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原因也很简单。

    草原实在是太大了,设置官府管理倒不是不行,但是对于牧民来说,今天在这里砍了人,回头大车一赶,就可以到另外一块牧场去放牧了,谁会把律法当回事儿?

    如果刀剑和弓箭一类的武器被管制着还好说,这些混账就算是动了拳头,撑死了也不过是鼻青脸肿或者伤筋动骨而已,出人命的可能性不算太大。

    但是一旦放开了管制,这些无法无天的混账能干出什么事儿来,实在是不太好说。

    巴特尔不敢去赌。

    如果赌赢了还好说,一旦赌输了,真的有人也大着胆子犯了法再造了反,到时候怎么办?

    平乱,杀的是同族,不平乱,自己,还有那些骑兵,还能受到陛下的信任吗?

    崇祯皇帝却笑眯眯的点了点头道:“类似于军中的兵器盔甲,还有一些重型的弓弩,自然是不可能放开的,但是其他的刀剑,还有一些小的弓箭,却也可以让牧民们备了防身。

    朕知道,就算是朝廷再怎么禁这些东西,牧民们手里也还会有,毕竟还要防着草原上的野狼和熊豹,没有了弓箭可不成。

    你回去之后,一个部落一个部落的走,一定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有纠纷了记得找官府,不得随意地动武厮杀,否则影响的不仅仅是部落,连他们在京中当兵的亲人也会受到影响。

    朕相信,他们不会拿着亲人在军中的前程开玩笑。”

    巴特尔无奈之下也只得应了,只不过心中却打定了主意,回头一定要找几个不开眼的好好教训一番,省得以后再惹出乱子来。

    事实上,跟崇祯皇帝预想中的情况差不多,羊绒衫这玩意在京城流行起来的速度很快。

    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效之,或者说楚王好瘦腰,宫中多饿死,京城的百姓们对于羊绒衫这种衣服接受起来的速度很快,尤其是传闻宫中贵人也喜欢这东西的时候。

    毕竟,宫中的生活什么样,大家伙儿都只是道听途说,也都明白,崇祯皇帝不可能真的扛把金锄头去种地,皇后娘娘也不可能每天都烙葱油饼。

    那么就穿一穿宫中贵人都喜欢的衣服吧,就跟后世的追星族总喜欢爱豆同款一样——不同的是,明星代言做广告是为了钱,崇祯皇帝把羊绒衫弄出来是为了土地和人口。

    另外一方面,羊绒衫流行起来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卖的贵,一两银子一件,爱买买,不买滚,少府开在城中的几家铺子就是这么霸道,也不会惯着任何人的毛病。

    天可怜见,现在一只好几斤的肥鸡才四分银子,再掺上土豆啥玩意的,能炖出来好大一盆的菜,让一家人都能美美的吃上一顿,一件破羊绒衫就敢卖一两银子?

    普通百姓表示自己买不起,那几家名叫劲霸的成衣铺子连进去观望一下都不敢,也就只有读书人还有士绅老爷们能买的起。

    所以读者人和士绅老爷们就买了——老爷们不差钱,差的是范儿,是品位,是不同,要是这羊绒衫卖十文钱一件,泥腿子们都穿的起,老爷我还不买了呢!

    最好让那些泥腿子一辈子都只能穿羊毛织成的,别跟老爷们一样能起的起羊绒的才好!

    ……

    对于京中流行起来的高档羊绒衫和低端便宜到几十文钱的羊毛衫,新上任的京城知府钱祚征没兴趣知道,毕竟这玩意也就是个穿戴的东西,不值当多花什么心思。

    真正让人头疼的是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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