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一章 朕何惧之?-《回到明朝当暴君》


    第(2/3)页

    西周法律有“凡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的规定;汉代有“先请”之制,对犯罪的贵族官僚的审理,要先奏请皇帝。魏律根据《周礼》的“八辟”规定了“八议”。至隋、唐,封建特权法相因沿袭又不断发展,《唐律》规定的“议”、“请”、“减”、“赎”、“官当”等按品级减免罪刑的法律制度是集中的表现。唐之后,宋、明各代法典均将其作为重要内容加以肯定。

    总而言之,大明律也根本就没脱出这一套的框架去,整体上还是礼刑并用,之后形成诸法合体,兼有诉讼、民事、行政等方面的内容。

    崇祯皇帝早就对这个什么议、请、减、赎、官当一类的玩意儿不满了。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这几条规定面前,真的就成了一个笑话,有官有钱有名声的,还真就可以玩弄律法。

    凭什么?

    自己才是皇帝,自己绕开了律法怎么玩是老天爷给的权利,其他人也想这么玩?谁给你们的胆子?

    但是,真的要全面修改大明律,明显也是不太现实的事情,而且修律这种事儿,也不是自己跟温体仁在这里一拍脑袋就能决定下来的事情,少不得要等回京以后,召集内阁并八部还有大理寺等等一起研究这玩意,最后才能开始修律。

    真要是等到大明律修完并且实施下去,估计时间就得拖到崇祯十四年末甚至崇祯十五年去了——而这个速度,已经算是快的了。

    眼下的当务之急,还是先把这次的福寿膏案解决了,再谈其他的事情。

    崇祯皇帝出行,除了必要的内厂番子和锦衣卫的随行保护之外,东西二厂也是派足了人手随驾的,因此想要挖出什么情报来,简直比崇祯皇帝在京城的时候还要方便。

    尤其是那个被抓起来的汉子,也根本算不上什么硬汉,连一套刑罚都没有熬过去,就痛快的招供了。

    崇祯皇帝拿着刚送来的口供看了一遍又一遍,脸色也越发的阴沉,冷哼一声之后,便将手中的口供扔到了桌子上面,示意王承恩拿给温体仁看。

    温体仁也是越看越心惊。

    里面林林总总的牵涉到的人数太多了,有黑有白,黑的从最底层的结社青皮到各个乱七八糟的帮会头目,白的从小吏到知府,几乎将登莱和朝鲜,还有天津的大部分官员都牵扯其中。

    温体仁的脸也是越发的黑了。

    牵扯到这么多人,远远超出自己刚才预计的十数人左右,而是打着滚的向上翻,几乎牵扯进去百十人。

    百十人再加上这些人的九族……温体仁摇了摇头,根本就不敢再想下去了。

    这不是千百人的事儿,这是数万人的大案,一旦全部抓起来,几乎可以预见,这就是一场地震式的大案。

    最早发现端倪并且着手追查的锦衣卫百户刘连忠也是全程跟着审讯的,现在早已经是满脑门的冷汗,心中又隐隐有些不甘。

    牵扯的人数太多了,换成谁来,都要小心翼翼的处理,一个不慎,就是一场滔天大祸。

    可是,百户所里的兄弟们,就这么着白死了?还有他们因此而受到牵连的家人,又该向哪里去诉苦申冤?

    “陛下?”

    刘连忠的话,打破了大堂之中的安静,其他人的目光也都投向了刘连忠,让刘连忠觉得后背上有些被针扎一般的感觉。

    刚刚因为暴怒而走神的崇祯皇帝也被这刘连忠的声音给唤醒,直接从腰间扯下一枚玉佩扔到了桌子上,吩咐道:“命北海舰队封锁天津港与登莱港,封锁未解除之前,片帆不得下海。

    调随船护驾的京营登岸,会同天津卫所,封锁天津城及港口;调留守京城的神机营往登莱,会同登莱卫所,封锁登莱大小县城及港口。

    但凡有涉案一人未捉拿归案之前,封锁不得解除,所有人等皆是许进不许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