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崇祯皇帝的办法(4千字第二更)-《回到明朝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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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正是基于这种思想,民间溺死女婴者多不胜数。

    若是放在别的皇帝身上,可能也就这么着了,反正管是管不过来的,还操那么多心干什么?

    但是崇祯皇帝觉得不行。

    过上几年十几年的,等到小冰河时期过去了,再怼死建奴,没有足够的人口,谁他娘的给老子去打仗?谁给朕缴纳赋税——永不加赋,可不是说永不收赋!

    想了半天,崇祯皇帝觉得这事儿得想个办法解决。

    只是这种事儿,民间往往自己偷偷摸摸的就给办了,朝廷官府都不知道,等到知道了,事儿都完了,还追究个屁?

    沉吟了半晌后,崇祯才想到一个靠谱的办法。

    根据著名历史参考读物《我要做皇帝》中的记载,人家那个穿越者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

    别以为溺死女婴这种事儿大汉朝就没有了,相反,由于当时的生产力更为低下一些,这种事儿也就更多。

    但是那个穿越成刘彻的家伙就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谁家敢不举,溺死女婴的,统统五算。

    五算,也就是增加五倍的赋。

    大明朝多缴纳五倍的赋这事儿明显行不通。

    依着当时的情况来看,这种情况直接就能把人给逼死——生了孩子养不起,估计是得饿死全家,干脆溺死,就得交五倍的赋,但是本身明朝的赋可就不低了,到时候怎么办?

    为了自己能活下去,估计不知道会有多少人造反举旗造反了,因此这个法子行不通。

    但是崇祯皇帝还有个更好的办法。

    驴子不听话怎么办?

    当然是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

    所以在想了半天之后,崇祯皇帝才开口道:“回头温爱卿与郭爱卿等商议一下,看看朕说的法子可不可行。”

    温体仁和郭允厚一起躬身道:“请陛下吩咐。”

    崇祯皇帝嗯了一声,说道:“此后民间女子怀孕,须到官府报备,不论生男生女,皆算其功,有赏,以其能抚养孩子至十六岁这宜,再者,各社学、县学,凡自七岁入学始,至十六以下者,分文不取,反给膳食。

    若是不报备或者溺死婴孩者,以其不举之罪论之,罚钱,罚钱的多少,要卿等商议好。”

    温体仁还没有说话,郭允厚却是蛋疼的道:“启奏陛下,此时天下承平已久,若是家家户户皆赏,即使每家赏一两银子,每年便需千万两之巨,国库中又何来这许多银钱?”

    崇祯皇帝却道:“朕自有办法,爱卿放心地与温爱卿商议便是。”

    崇祯皇帝的打算很简单,没钱?藩王不是有?江南的土豪们不是有?

    到时候先打上一波秋风再说。

    再说了,自己堂堂一个穿越者,便是什么玩意都不会造的废渣,不还是跟徐光启一起捣鼓出来了用硝石制冰的法子?

    到时候再多想想办法,多弄点儿其他的好东西,光是收税什么的就够自己开心的了。

    再说了,以后不还得打仗么,打仗不抢东西那还打个屁!所以银子这东西,崇祯皇帝总是不太担心。

    崇祯皇帝想了想,干脆又加了一条:“自明日起,凡有溺死女婴者,不得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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