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歹徒忍不住对逼进的毛利小五郎开了枪,而死死盯着对方枪口的毛利小五郎顺利躲过了子弹,同时一把抓住歹徒持枪的右手。 毛利小五郎一拉一送之间,让歹徒重心不稳。 同时扭动他那要开枪的右手,把他扭得侧倒在地上。 歹徒一直连连扣动扳机,但毛利小五郎的手指卡在枪上面,成功阻止了手枪运行。 歹徒倒地时也醒悟了,左手上去帮忙。 毛利小五郎牢牢抓着歹徒的右手,用身体挡住歹徒的左手,同时把歹徒的右手转向他身后。 只是手汗打滑,手转时没有抓牢,眼睁睁的看着歹徒把枪丢了,或者说由右手交到左手。 在那边喘气的工藤新一连忙赶上来帮忙,要把枪踢走。 一脚下去,却踢了个空。 不过枪确实没了,是歹徒左手接到枪以后,自个儿甩手把手枪抛了出去。 手枪在空中划了一个弧形,飞跃墙壁,不知道去哪儿了。 工藤新一和毛利小五郎瞠目结舌,这是搞什么? 再看歹徒那轻松的样子,顿时明白了。 抢劫,持枪的抢劫,持枪对人开枪的抢劫,完全是不同的罪行。 而现在歹徒属于抢劫成功,但不完全成功,刑期并不长。 但加上手枪,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如果还对人开枪了,那更是得加一条抢劫并意图杀人的罪名,刑期会多增加至少五年。 而现在枪不在手上,那就可以狡辩了。 无论毛利怎么指认他也没办法,因为证据最多查到枪上的指纹说他持枪。 再加上地上的弹壳,说他开过枪。 但不能指认歹徒对人开枪,检测弹道和硝烟反应也没用。 因为可以说成,当时毛利小五郎不在那个位置,他身上的硝烟反应是后来沾上去的。 而现在没有别的目击者,毛利小五郎又没有中弹,所以说不清楚。 至于工藤新一这个目击者,他和毛利小五郎是一伙儿的。 更何况,他现在是江户川柯南,年龄太小,证词没有效力。 …… 第(3/3)页